食药监安函[2006]218号 |
2006年12月22日 发布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国家局下发了《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54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处方药说明书和标签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610号)。国家局对已公布非处方药的说明书范本进行了修订,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征求意见稿)将于2006月12月31日登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网站(http://www.cdr.gov.cn )上。请你局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点击网站查阅。对说明书内容有不同意见者,请于2007年1月15日前将意见(包括联系方式)传真至:010-67164984或010-6831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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