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慈

关于对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食药监办[2006]94号
2006年09月15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国家局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成立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为全面掌握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做好下一步应急管理工作,现就应急管理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内容进行书面调研(具体见附表)。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填报。有关数据的截至日期为2006年9月15日。9月21日前将调研结果反馈国家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316825   (010)68310909(传真)

  联系人:  严 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