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国家局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审查组于2006年3月8-9日,对河南省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中心对中频电疗仪等77种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见附件)进行检测的资格。有效期5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