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对派驻监督员的管理,规范其药品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行为,促进向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国家局组织制定了《派驻监督员管理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