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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内设机构及有关职能的批复

国食药监人[2007]611号
2007年10月08日 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调整内设处室职能及名称的请示》(药认〔2007〕30号)收悉,经局党组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内设机构及有关职能批复如下:

  一、内设机构调整
  撤销综合业务处,设立信息管理处。

  二、内设机构职能调整
  原综合业务处承担的负责中心内部检查监督工作职能移交至办公室(党支部);原综合业务处承担的对国家药品认证检查员和医疗器械GMP检查员考核和聘任的具体工作职能,分别按局相关业务司要求由各业务处承担。
  办公室承担的信息化建设职能移交至信息管理处。
  信息管理处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建立业务信息系统、动态监控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及其他信息系统;
  2.负责各应用系统的数据集成、使用和维护;
  3.负责政务公开、检查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工作;
  4.负责中心网站的建设、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信息系统相关设备的选购、维护等工作;
  6.负责与药品检查和认证管理工作相关的信息采集、分析、报告和管理工作;
  7.负责与相关信息部门的协调。

  三、其他事项
  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原承担的对国家药品认证检查员和医疗器械GMP检查员培训及对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人员培训的具体工作职能,统一归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承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