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2006年12月18至19日,国家局组织专家组对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中心对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110种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见附件)进行检测的资格。有效期5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