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食药监市[2007]96号 | |||||||||||||||||||||||||
2007年02月15日 发布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建设兵团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认定《中国急救复苏与灾害医学杂志》等4个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见附件)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
特此通知。
附件: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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