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司室、直属机关党委: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食品安全监察司内设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增设食品安全监督处。调整后食品安全监察司的内设处级机构和人员编制为:综合处,编制2名;食品安全监督处,编制2名。
二、主要职能 (一)综合处 负责司内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研究起草国家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工作制度及实施细则;负责国家食品安全监察专员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监督处 组织开展对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建立健全全国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