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许函[2009]87号 |
2009年05月13日 发布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工作,认真履行餐饮服务许可工作职能,我司在现有餐饮服务许可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餐饮服务发展的状况,组织起草了《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后又组织专家多次研讨、论证,数易其稿,形成了《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配套文件印发你们,请组织相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9年5月19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司。 联 系 人:周 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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