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慈

关于公布头孢羟氨苄、银翘解毒片等药品价格的通知

2006年01月26日
京发改[2006]14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规定,按照《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制定并公布部分药品价格,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根据《北京市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申报审批暂行办法》(京发改[2005]1450号),制定并公布头孢羟氨苄(附件1)、银翘解毒片(附件2)等药品价格。

  二、注射剂中粉针10ml以下配液,不单独计价或加价,统一按同含量未附配液粉针价格执行。
  (一)撤销京发改[2005]2656号文件公布的台湾泛生制药生产的头孢曲松钠(商品名:泛生舒复)0.25g(另附2ml1%盐酸利多卡因溶液)、0.5g(另附5ml配液)、1g(另附10ml配液)等三个规格的价格。上述三个规格按统一价格执行,即:0.25g,每支15.6元;0.5g,每支26.5元;1g,每支45元。
  (二)撤销京价(医)字[2002]376号文件公布的绒促性素5000iu(附水2ml)注射剂价格,按统一价格执行,即:5000iu,每支18元。

  三、已公布最高零售价格的放射性药品,其规格应完全符合文件中规格描述范围,方可执行文件公布价格。超出范围或低于范围的,均需北京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定并公布价格。

  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2006年1月27日起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